跳到主要內容區

「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808030A號令修正發布,名稱並修正為「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教育事務辦法」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教務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5-01-06 12:27:53 點閱: 345 (253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說明: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3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808030D號函辦理。

附件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