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」第3條、第17 條、第22條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2日以臺教 授國部字第1145502070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修正條文1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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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教務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5-06-18 10:48:52  點閱:62
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12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2070D號函
辦理。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
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三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
育署王小姐,電話:(02)7736-7497。